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安镇对龙村道路建设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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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长岭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7日 13: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70.983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983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安镇对龙村道路建设工程 数量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08日至2020年10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3.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5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 查询证明。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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