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土方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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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长岭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7日 12:5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47.94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9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土方采购项目 数量1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取土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经验。3.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被授权人。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岭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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