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440.9205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9205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主要内容为西安铁路公安局2020年全局警服采购,共分为4个标包进行采购。第1包为常服、执勤服、单裤等,预算为1727194.3元;第2包为夏袜、冬袜、肩章、太阳镜等,预算为514026.1元;第3包为皮凉鞋、针织套服、针织衫等,预算为708830元;第4包为作训服、作训鞋、新民警服装等,预算为1459155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供货需保证达到采购人的品种和数量要求,质量标准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内的所投包对应产品生产企业,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有以上未提及的对应品种新入围生产企业或《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等,以公安部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3)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8日 09点3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铁路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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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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