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35.1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1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公安部部门间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2)招标项目性质: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
(3)用途:运维服务是指对公安部现有共享平台提供运行维护,保障平台可正常稳定运行。
(4)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包括新老共享平台故障处理、数据更新、运营监控、修复完善等日常管理需求;以及平滑、安全的完成新老共享平台服务的迁移工作。
5.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维护项目服务周期为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项目基本情况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6)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8)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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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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