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有创呼吸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207-2009-ZCHW0065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采购有创呼吸机项目
三、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主要用途
1 有创呼吸机 1套 适用于新生儿、儿童及成人在ICU进行的手术后的恢复治疗和各种抢救,以及困难脱机患者的特殊治疗,能应对各种类型的机械通气问题。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境内生产企业参与磋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参与磋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参与磋商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即日起至2020年09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磋商文件,5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 /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3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官网
十二、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95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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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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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ube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