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北湖机场配套基础设施(郴阳路)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郴州北湖机场配套基础设施(郴阳路)建设工程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郴发改批【2020】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机场经营性收入,不足部分从空港新城片区开发土地出让纯收入中统筹安排,招标人为郴州市交通建设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郴州北湖机场配套基础设施(郴阳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þ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þ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5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6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标人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严重违法情形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9月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 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