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恒温恒湿空调(干实验室)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恒温机、恒温机组 |
||
采购单位 | 厦门大学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4日 18:3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02.364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36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恒温恒湿空调(干实验室),一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配合土建主体施工进度进场施工,并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作为开工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方式: 报名方式:在线报名:请登录厦门采购招标网/公E采 (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厦门大学监督部门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电子化招标平台_资讯_电力项目招标投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