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9/17-SB-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
一、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 新能源 金风1500kW风机备件联储项目委托第二公告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9/17-SB-1001 | 华电新疆发电 所属新能源单位金风1500kW风机备件联储联备 | 华电新疆发电 所属新能源单位金风1500kW风机备件联储联备采购 | 1000 |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招标 开通下载权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新疆发电 所属新能源单位金风1500kW风机备件联储联备】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范围包括风力发电设备制造、或风力发电设备销售、或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销售、或风力发电设备备品备件销售、或风力发电配套产品销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2.投标方近五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1.5MW风机备品备件框架合同(或协议)及订单(或据实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或风电机组备件销售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04 09:00到2020-09-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04 09:00到2020-09-10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