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华能沁北电厂全厂高含盐废水末端固化系统改造项目蒸发器
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0-09-3044
西安热工研究院 华能沁北电厂全厂高含盐废水末端固化系统改造项目蒸发器及附属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沁北电厂地处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境内,位于郑州市西北140公里,洛阳市东北80公里,焦作市西50公里,北倚太行山,与山西省互倚相望。全厂一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400MW,现已全部投产。
沁北电厂经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后,最终剩余的脱硫废水和精处理再生高盐废水属于高含盐量废水,处理难度大,无法继续回用,须进行蒸发固化处理,从而实现全程废水零排放。
2招标范围:
采购蒸发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1批,包括旁路烟气蒸发器、旁路烟气蒸发器钢架及其所有相关附属设备,含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资质等级要求:无。
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单台处理能力不小于3t/h的火电厂脱硫废水蒸发器的投运业绩或1项单台处理能力不小于8t/h的火电厂脱硫废水蒸发器的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投运业绩还应提供相应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