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3必须有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8一个投标单位允许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可以重复中标。 报名须知: 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②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原件/查询页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投标人查询页(打印整份报告,加盖公章)及“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网页查询页(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