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
2.2 项目规模:绥阳至正安天然气输气管道起点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绥阳分输站,途经绥阳县、正安县,终点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正安分输站,线路长度约95km,管径D610mm,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量为26×108Nm3/a。全线采用L450M 级钢管,共设2座分输站场和4座线路截断阀室。本工程通过的主要地貌单元主要为低中山、丘陵和宽谷盆地。清溪河悬索跨越位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杉木坪村,采用悬索跨越方式一跨过河,单跨跨度 175m。桥面敷设两根管道(一用一备),均为:管径Φ610×14.3mm,钢级 X65M 直缝埋弧焊钢管,另有一根 D114 通信光缆套管随桥敷设。
2.3 计划工期:240天
2.4 招标范围:清溪河悬索跨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包括清溪河悬索跨越施工图(跨越段悬索结构,不含管道及通信安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必要的施工组织措施。清溪河悬索跨越工程跨越段图示范围内悬索结构相关内容(不含管道及通信安装、标志桩、警示牌、警示带)及附属工程,主体包括土石方、锚固、桩承台、塔架、缆索、桥面结构、管道支座等,附属包括跨越铁丝网围栏、视频监控及广播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考虑必要的施工组织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用索、机械进出场、施工便道、场地硬化、材料设备进场、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监控等)。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交付使用、保修所必需或附带完成的工作以及配合管道安装等工作和全程配合做好各类征地协调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均为乙供。主要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
2.5 标段划分:绥阳至正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清溪河悬索跨越工程 招标公告
备注:计划工期240天是指自接到招标人开工指令之日起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4 相关人员资格要求:3.2.1项目经理:具有经注册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需提供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2.2 技术负责人:具备有公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3.2.3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的安全人员至少保证2人及以上(C证);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2.4 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2020年1-7月份的社保情况证明(社保管理机构盖章,出具证明的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开标日之前)。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3.2.5 悬索跨越各机组人员:按照分工不同,土石方、钢筋加工、模板制作、混凝土、测量、钢结构、缆索等施工班组的岗位人员必须配备齐全,主要岗位不得兼职,并且人数满足工作需要。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4 信誉要求3.5.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3.5.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5.4企业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条件。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其他:201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须完成不少于2项类似地理特征跨越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业绩不做资审要求,仅作为重点打分项)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201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须完成不少于2项类似地理特征跨越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业绩不做资审要求,仅作为重点打分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3日10时00分至2020年0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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