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梅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函[2020]70号文 批准建设, 拟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建安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 模式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对全区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进行提升改造,总建设规模18408平方米:包括消防改造、线路改造、门诊标准化建设、医疗科室提升改造;拆除重建业务用房等项目。 >2.2招标范围:项目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初勘、详勘、补充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派驻现场代表指导施工与配合服务等工作;施工工作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施工、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 >2.3工程 >2.4建设工期:在2021年12 月底前竣工验收。 >2.5承包方式:采用勘察、设计、建安工程采用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3 家(含3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 勘察 >(2)建筑设计 >(3)建筑施工 >3.3 信誉要求:自2020年2月1 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 >3.4 其他要求: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 〕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 月4日至2020年9月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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