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城二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据中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QYD20200002551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2020年城二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据中台建设,内容包含数据中台标准化产品、软件开发等。 1.2 招标内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详见本章1.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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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要求 2.1 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17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中的一项:计算机或信息系统领域软硬件产品销售、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74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 信誉良好声明函:投标人存在信誉良好声明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企业关联情况说明书: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5 联合体: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3、 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0年09月03日18时00分至2020年09月0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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