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联通北京移动IMS(VoLTE)网络扩容工程(IMS域部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20年中国联通北京移动IMS(VoLTE)网络扩容工程(IMS域部分)、HBTZ-BJLT-2005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为移动IMS(VoLTE)网络扩容工程中IMS设备部分的设备。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为移动IMS(VoLTE)网络扩容工程中IMS设备部分的设备。
交货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根据项目、标包情况分别设置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总价控制价格:第一期规模:83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规模:28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和注册资本
2.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1.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资质条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
2.3 财务要求
2.3.1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3.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5项(含)以上的移动核心网项目相关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1份订单计1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5 人员要求
2.5.1.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移动核心网项目集成管理交付经验(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履历表),熟悉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规范与流程。
2.5.2.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移动核心网项目技术方案编制及技术实现指导经验(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履历表)。
2.5.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驻场维护服务人员1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5.4. 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社保证明(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
2.6 信誉要求
2.6.1 2017年1月1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6.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7 其他要求
2.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4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7.5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2.7.6 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7.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09月03日09时00分至 2020 年 09月0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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