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 2021年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 2021年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503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
2.2 招标范围: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 #7、8两台机组脱硝装置运营年所需的液氨耗量约2500吨/年,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2.3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2个月;
计划交货时间: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方应具有并提供县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方应具有并提供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协议扫描件及承运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至少1名押运人员(提供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和至少1辆槽车(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以及质量检验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3.4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氨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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