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沈西厂1号炉电除尘提效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97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电东北电力 沈西热电厂一期2×330MW机组供热工程,配套2台1125t/h锅炉,330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引进型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采用中速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直流式煤粉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一次再热,平衡通风,三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干式排渣,全钢构架,悬吊结构,运转层以上为紧身封闭。电除尘器配置浙江天洁集团生产的卧式、板式双室五电场干式静电除尘器,供电设备改造为南京国电环保科技 的高频电源,每台炉电源数量20台,规格型号为72kV/1.2A。每台机组配2台289.7m2电除尘器,极板高度15.5m,设计处理烟气量为1899117m3/h,电除尘器设计保证效率≥99.74%。国电东北电力 沈西热电厂2×330MW机组配套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工艺,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 总承包。烟气脱硫装置按一炉一塔设置,每台炉配置吸收塔、石膏浆液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石灰石粉储存及浆液制备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2.2招标范围:1号炉电除尘器升级改造本体及辅助系统改造的全部设计、设备选型、配套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储存、土建、施工(包括拆除和安装)、冷热态调试、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技术服务等在内的所有工作。
2.3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台国内300MW或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烟气电除尘器新增脉冲电源和垂直气流收尘(或滤槽)装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证明(包括竣工报告、用户投产证明或用户结算证明等,用户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于此),否则将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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