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南坂工业区福麟地块(储备用地)土石方平整工程投标邀请函 | ||
品目 |
工程/工程准备/土石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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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 ||
行政区域 | 漳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1日 17:2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239.2983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239.2983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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