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联网+上饶市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RZFCG-2020-03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互联网+上饶市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ZFCG-2020-032#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97500.00 元
最高限价:32975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0J000367265 | 市场改造部分 | 1 | 批 | 212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0J000367263 | 硬件设备 | 1 | 批 | 297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0J000367266 | 软件部分 | 1 | 批 | 1487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0J000367264 | 硬件部分 | 1 | 批 | 1300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周期为65个自然日,完成本项目机制创新、数据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应用系统、基础支撑环境的建设实施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投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032#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