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中烟工业 许昌卷烟厂片烟箱心测温仪及原料仓储用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 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许昌卷烟厂片烟箱心测温仪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二标段:许昌卷烟厂原料仓储用物资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2.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4 交货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合格投标人承诺”;(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 3.4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结果,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3.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8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 4.3获取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工作地区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合格投标人承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退还。 备注:⑴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2日; 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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