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除颤起搏监护仪、AED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9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044ZD795H
项目名称:除颤起搏监护仪、AED
预算金额:人民币37.1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7.14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除颤起搏监护仪、AED1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提供注册卡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状态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深圳信用网(https://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6)所投产品( 除颤起搏监护仪、AED )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三、获取招标文件”所述时间内进行登记。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携带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见下方要求)到深圳市振东 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仅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换),逾期不接受报名;若邮购,须额外支付邮寄服务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联系人:杨小姐。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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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