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原位红外系统(傅里叶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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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
行政区域 | 宁波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31日 13:18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注册 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09:00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国际招标 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投标采用邮寄方式或派专人提前送达,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不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投标人微信视频、发送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国际招标 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投标采用邮寄方式或派专人提前送达,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不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投标人微信视频、发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 ( /)”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 “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邮寄 收件 请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现场开启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 传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传 项目 质疑 质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传 项目 质疑 质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传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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