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东部电厂泡沫水罐消防车采购
招标编号:0868-2046ZD787H
日 期:2020年 8 月 31 日
招标代理人:深圳市振东
1. 深圳市振东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东部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数量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东部电厂泡沫水罐消防车采购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2. 招标范围:采购一辆八吨泡沫水罐消防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项目
4.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消防车的生产制造商,且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3.投标人保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证明文件:提供国家工信部国六标准消防车公告查询截图)
5.4.投标人必须承诺交货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及所投消防车底盘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复印件,并在车上贴好3C认证标志。(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核查检验报告及3C证书原件的权利);
5.5.符合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以下官网的黑名单:信用中国网 ;(招标代理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提供其盖章的《廉政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2020年 9 月 1 日至2020年 9 月 11 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对公转账。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不换。
本次招标委托 深圳市振东 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填写《投标登记表》并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书及上述5.1-5.4项要求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到深圳市振东 进行现场报名。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投标登记表》下载 8.4.电汇或转账购买招标文件的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市振东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账 号:755914788210601 9.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1 日上午 09 :3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 现场递交,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和 现场递交,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10.招标相关信息获取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gpt.sotcbb.com/); 深圳市振东 网站( 联系人:李先生(项目招标投标事宜)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