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1021-LXW-SB/JG-[2020]第01号(总40号)
买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拉西瓦发电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拉西瓦水电站GIL在线监测装置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拉西瓦水电站现役运行的750kV拉官线、拉宁线,其管道母线局部放电在线监测系统,采用的是SIEMENS(VA-TECH)的MKII PDM型UHF局部放电监测系统。该系统设备安装于电站GIL层,由1面局部放电控制综合柜及14个现地采集单元组成。现地采集单元将数据 该系统设备于2008年6月投入运行,迄今已运行长达12年之久,目前,该系统主机风扇运行不甚稳定,频繁出现死机现象,造成部分高频探头信息采集丢失,给线路的局放在线监测造成了不确定性和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拟对现役运行的GIL在线监测装置进行换型改造,进而全面提高电站的安全监测水平和监测的可靠性。
本次改造主要针对GIL局部在线监测综合服务柜及柜内设备、软件和14台现地采集单元。主要内容包括:数据分析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局部放电综合分析软件、显示设备、采集单元等设备的采购及相应的伴随服务(所供设备的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等),通过改造,旨在实现现地、副厂房、中控室数据显示及查询功能。
改造项目的实施,须按照现有设备的安装位置进行布局,14个现地采集单元的外部电源电缆需利用原有电缆对接,14个现地采集单元的外部高频探头需利用原有通讯电缆对接,项目软件须支持网页查看功能。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拉西瓦水电站GIL在线监测改造所需设备/材料的采供及相应的伴随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本改造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供、包装、运输和现场交付;
(2)需要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性能、参数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局放监测综合服务柜体 | 详见第四章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 | 面 | 1 | |
2 | 数据分析服务器 | 台 | 1 | ||
3 | 局部放电综合分析软件 | 套 | 1 | ||
4 | 机架式KVM切换器 | 台 | 2 | ||
5 | 工业网络交换机 | 台 | 1 | ||
6 | KVM终端 | 台 | 1 | ||
7 | 现地采集单元 | 台 | 14 | ||
8 | 光缆 | 米 | 2500 |
(3)在线监测综合服务柜内设备及14个现地采集单元的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等;
(4)GIL局放综合服务柜至副厂房中控室光缆敷设,14个现地采集单元之间光缆敷设,高频探测器检查、处理;
(5)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改造后的项目完整图纸、资料。
构成本改造项目的任何设备(部件、组件、装置等)/材料,如果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改造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含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 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项目实施
(2)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4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到货验收后10天内完成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监测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设备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制造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的投标。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国内大型水电、火电站或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生产制造/或提供过至少3套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GIL或GIS整套局部放电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7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投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9月2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1.10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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