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 杭州 2020年5G实验室测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 杭州 2020年5G实验室测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0CT060100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 杭州 5G实验室建设所需的仪器仪表设备,设备名称、主要配置及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配置 | 数量 |
1 | 传统路测分析仪表 | 以PC电脑作为载体的路测仪表软件,用于5G NR/LTE网络无线性能评估、用户投诉处理、网优分析中的各项测试、分析和报表生成,以及对无线网进行DT/CQT测评。 | 1套 |
2 | 便携路测分析仪表 | 以智能 | 15套 |
3 | 5G综合测试仪 | 使用范围:包括发射功率、频谱特性、调制性能、接收功率、解调性能,及3GPP定义的射频测试。 | 1套 |
4 | 5G自动化测试系统 | 模拟不同的无线信道模型,模拟开阔地、郊区、城市、室内、隧道的无线多路径传输环境,完成性能类项目的测试。 | 1套 |
5 | 数据吞吐量测试系统 | 用于LTE技术数据性能测试的平台,后续可覆盖5G测试。 | 1套 |
6 | 低阶程控电源 | 用于对无线终端进行远程上下电。 | 1套 |
本次采购的设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仪器仪表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2交货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服务。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85.00万元(不含税总价),各项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任一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万元/套) |
1 | 传统路测分析仪表 | 10.62 |
2 | 便携路测分析仪表 | 4.25 |
3 | 5G综合测试仪 | 247.79 |
4 | 5G自动化测试系统 | 159.29 |
5 | 数据吞吐量测试系统 | 194.69 |
6 | 低阶程控电源 | 8.85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5G综合测试仪系统架构须满足单表形态可全面支持NSA和SA射频测试要求(不含频谱仪、信号源部分)。
(2)质保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后2年。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20年9月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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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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