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极乐乡旧油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极乐乡旧油路改造工程已由西宁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2019)47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厅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本次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8.5m,路面铺满。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23940001001
标段名称: 大通县极乐乡旧油路改造工程标段一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路线起点K0+000,接国道G227线K48+920处,终点至白崖村与岔水坝村村道硬化路相接,路线全长8.100Km。本次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8.5m,路面铺满。
预计施工工期:3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8月29日00:00时至2020年09月02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3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22日9:00时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5.2条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西宁市 .开标室 。
5.5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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