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凤凰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JDZZD[2020]第69号
一、招标条件:
景德镇市凤凰幼儿园建设项目,经景德镇市昌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现针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上级拨款,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
3、建设
4、建设规模:
该项目用地10.86亩,总建筑面积83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5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全框架结构;基础形式:筏板与独立基础,规划12个教学班、3个托幼班,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地上停车场及其他辅助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5、工程概算:本建设工程总投资概算约5081.93万元;本项目投资约3240.67万元;其中设计费约88.6万元,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约3152.07万元。
6、招标内容:
(1)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沥青道路、污水工程、化粪池、雨水工程、消防工程、景观工程(园建、绿化、排水沟、驳岸)、装修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的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沥青道路、污水工程、化粪池、雨水工程、消防工程、景观工程(园建、绿化、排水沟、驳岸)、装修工程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最终方案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方案为准)。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行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省来赣施工单位须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办理针对本项目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规定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设计人员等信息须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可查询;外省施工单位须提供投标登记公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外省设计单位须提供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设计人员等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7、拟派其他人员证书: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含安全员考核C证)、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具有有效证书。
8、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近三年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8.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
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具体内容如下: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其它投标材料原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0、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担任)的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根据2019年7月26日赣建招【2019】10号文《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参与投标。以上其它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
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工程不接受受到景德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四、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人可在 /web/( )交易主体登录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从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9月21日止。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2日上午10整;开标现场签到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由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担任)的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开标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修改及答疑等信息。
五、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