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疆阿克苏公司吐木秀克水电站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吐木秀克镇,电站为径流引水式,建设有2台24MW发电机组,总装机48MW。电站于2009年12月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0年。电站距离温宿县33公里,距离阿克苏市46公里。国电新疆阿克苏公司台兰河一、二级水电站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佳木镇,电站均为径流引水式,一级电站尾水直接连二级电站的引水渠,均建设有2台19.2MW+2台4.8MW发电机组,总装机均为48MW。电站均于2012年12月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7年。一级电站厂址距温宿县距离约48km,距阿克苏市53km。二级电站距一级电站约3km。吐木秀克水电站和台兰河一、二级水电站厂区进场及场内道路为电站生产运行主要交通道路。以上内容仅供承包人参考。承包人应自行调查、复核公路里程和通行能力等情况。招标人不对本合同实施期间由于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改、扩建引起的承包人的运输成本增高承担任何责任。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电阿克苏公司吐木秀克水电站厂房至前池道路(1.470km)、台兰河一级水电站进厂道路(包括到前池共计3.488km)和台兰河二级水电站厂房至前池道路(1.272km)项目及相应附属配套工程施工,施工类别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及排水沟工程。
2.3工期:施工总工期为2个月。
2.4工程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吐木秀克水电站、台兰河一级水电站、台兰河二级水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道路施工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总包合同中包含道路施工单项工程的视为具有道路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或公路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②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合同1个(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项目负责人信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2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