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河头镇圩镇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 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河头镇圩镇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 2020 ]105号文批准建设 , 建设单位为平远县河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 1 、对河头镇圩镇范围内河头中学门口至布心坪路口、玖章街道、文成街段等街道铺设沥青路面,同时对沿线店铺进行外立面改造,包括建设人行道、标识标线及景观提升等;2 、改造生态停车场,配套建设驿站、卫生间和公交亭等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及其他未完成项目所需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3招标参考价:项目总投资799.9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87.73 万元、勘察费5.57万元、设计费30.69 万元、预算编制费3.85万元。 >2.4 工程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同时具备“3.1资格要求”中的第④和⑤项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 4 家(包括4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①、建筑设计 >②、市政设计 >③、勘察 >④ 、市政施工 >⑤ 、建筑施工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3.3 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另配备土建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3.4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自2020年2 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 >4. 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 5. 投标登记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河头镇圩镇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4.2
5.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登记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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