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成功山水文旅综合开发项目
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成功山水文旅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招标编号:FJTP-00092019010147)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闽发改备[2020]H0101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成功山水旅游投资 , 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合作模式进行融资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招标项目 2.2 项目
2.3 项目概况:
南平市延平区成功山水文旅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总占地 1886.32 亩,主要建设: 1、舞台建设:舞台建设用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观众席约1600 座位,配套搭建顶棚网架及灯光、威亚荷载构件;2、声光电投影等演出体系:舞美搭建、投影与灯光装置、音箱系统等设备器材;3、绿化泛光造景;4、核心区夜景亮化工程;5、延平湖夜景亮化及演绎灯光秀;6、举办大型山水画境文旅活动。
项目总投资约6185万元,其中大型山水画境文旅活动798万元,基建工程费用为5387万元(包括:舞台建设3407万元,夜景亮化及演绎灯光秀工程1980万元)(文旅活动举办服务费以招标人结合中标价款确认为准,基建工程费用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准)。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2.4.1本项目为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项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南平市延平区成功山水文旅综合开发项目的文旅活动服务费、基建工程费用投资{包括:舞台建设、夜景亮化及演绎灯光秀工程(包括两艘游轮的内外装饰和装置如裸眼3D等夜游项目)}以及文旅活动举办、工程施工总承包。文旅活动举办内容以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要求为准;工程建设内容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为准。以上建设合作内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2.4.2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南平市延平区成功山水文旅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规定招标人授予中标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特许权。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含活动举办)并承担风险;在签订《投资建设合作合同》同时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中标人按照《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交付给招标人。
2.4.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文旅活动费用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文旅活动举办、工程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公告第2.3款所述的项目内容,具体文旅活动举办内容以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要求为准;工程建设内容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4.4工期要求:总建设工期为100日历天,付费期三年;
2.4.5质量要求:文旅活动应符合招标人的活动举办要求;基建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项目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2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 3.2.3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3.2.4评审委员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3.2.1~3.2.4条款要求)。 3.2.5 投标人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审计报告(含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投标申请人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3.2.6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7 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28日09:00: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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