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7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CG2020163342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7日至2020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 ”,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 ”,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09月02日 00:00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市宝安区 网( /jyzx/),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0年09月04日 00:00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中心网站首页“项目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 /jyzx/jyxx/zfcg/xmdy/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宝安区 网( /jyzx/),在“项目质疑管理→录入项目质疑”功能点中向我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 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宝安区 网站( /jyzx/),在深圳市宝安区 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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