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7/16-QT-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 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维护项目委托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7/16-QT-1401 | 脱硝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对#5、6机组8套脱硝CEMS设备进行运行维护(3年)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营业范围包括环保设备技术研发或环保工程维护或运行维护服务或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运维单位具有中环协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自动监控系统(气)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营服务认证证书。运维单位从事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自动监控运行(气)资格证。
3.须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一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或调试或生产制造或运营或维护业绩,并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必要时须提供原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27 09:00到2020-09-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27 09:00到2020-09-01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