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2021-2023年生产区域保洁外委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10488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生产厂区内所有建筑物室内外保洁、生产区域所有道路保洁、全厂垃圾清运、积雪清理及污水池清理等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2.1工作内容
1.负责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生产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走梯平台、栏杆、墙面、门窗、屋面清理工作。
2.负责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生产厂区区域内道路及室外保洁。
3.负责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全厂区域(包括非生产区域)内垃圾清运工作(垃圾场所必须是本地区环保局指定的垃圾倾倒场所、垃圾车辆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冬季清雪工作及Ⅱ期扩建端绿地杂物清理工作。
4.负责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全厂内、外防洪沟的清理工作。
5.负责厂房内部所有管道、烟、风道、钢梁、电缆桥架、墙壁高空保洁清理工作(每月不少于两次)。
6.负责含煤废水池的清理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彻底清理沉淀池,一次清理清水池,或每周使用斗车进行清理池内淤泥运输到事故煤场晾晒)。
7.负责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生产区域内所有卫生间的内部清理保洁工作。负责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 生产区域所有卫生间内提供洗手液、卫生纸及清洁卫生间用洁厕洗液等卫生间用品。
8.负责生产区域设备临时突发事件的跑水、灰、渣、油的清理工作。
9.负责完成招标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区域。
10.投标人自备小型自卸货车(≤3T)及小型装载机进行现场保洁清运,车辆所发生费用自理。
2.2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
2.2.1投标人按项目要求配备的总人数至少为53人,其中日常出勤人数不少于47人;
2.2.2项目经理1人必须有两年以上的电厂生产区域保洁管理经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与合同执行期间主要负责人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2.3专职安全员、区域班长4人必须有1年以上的电厂生产区域保洁管理经验;
2.2.4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1人且不得兼职,并持证上岗(安监局、住建委颁发);
2.2.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区域班长等关键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确需更换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同时安排具有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顶替。
2.2.6本项目所要求的人数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每天上班人数不低于上述要求,如人员休假应及时补充,保证足够的上班人数。每月每人出勤≥22.5天/月/人。(出勤统计以招标人门禁统计系统工时为准)。
2.2.7投标人必须保证全年人员流失率≤20%,流失率达到在厂总人数25%时招标人在年底承包商评价时给与C级评价,全年人员流失率达到在厂总人数的30%时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另在国华电力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序列。
2.2.8投标人需提供与拟派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区域班长为其缴纳的当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单及劳务合同。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计划工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6个月)。
项目实施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火电机组保洁服务的合同业绩,且至少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合同内含锅炉厂房、汽机厂房、输煤系统等区域保洁)。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一年及以上的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4】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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