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及科研大楼负二层地下通道相连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及科研大楼负二层地下通道相连改扩建项目已由湘发改社会[2018]793号、湘发改社会[2019]405号和湘发改社会[2020]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要建设内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及科研大楼负二层地下通道相连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约42966.96330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和自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及科研大楼负二层地下通道相连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 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采暖通风、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科研大楼负二层地下通道相连改扩建项目总投资为 997.29 万元,通道全长20.25米,净宽7.2米,结构净高4.17米。本次招标金额约42966.963302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用为362万元[含BIM费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用为42017.13万元,科研大楼负二层地下通道相连改扩建项目建安工程费用为587.833302万元)。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期1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114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地勘报告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应采用BIM技术,设计含基坑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医疗气体系统、直饮水系统、净化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化系统、标识系统、室外管网、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亮化设计、电力接入设计、自来水接入设计、信息化工程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绿建二星级标识申报、审查、办理等)、装配式工艺图设计等本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含所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以及与科研大楼负二层地下通道相连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承担相关费用。初步设计文件与初步设计批复有出入的以初步设计文件(含深化设计任务书)为准。
第二部分 采购:包括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第三部分 施工: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装配式建筑、给排水、电气照明、中央空调与通风系统、消防工程、动力系统、监控系统、弱电系统、医疗气体系统、直饮水系统、智能化系统、标识系统),地下部分(土石方工程、基坑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照明、通风工程、弱电系统,净化系统,附属工程(变配电室、室外给排水管网及消防、室外外线及照明、广场外线及照明、广场铺地、道路、绿化)、科研大楼负二层地下通道相连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并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且要求运用BIM技术进行施工管理。
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要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及湖南省、长沙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各职能部门(含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投标人应当按工程总承包的范围,以本次招标的建安工程费为上限进行限额设计,投标人出具的预算必须与设计相匹配,且不超过招标金额。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主要负责人要求:
2.3.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单独配备,不能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2.3.2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3.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4 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2.5.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5.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4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授权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企业人员;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设计人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8 月 10 日~2020年8 月 17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