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饶洋镇名扬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平县饶洋镇名扬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经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饶发改投审[2020]7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饶洋镇名扬小学内,新建1幢四层教学楼,建筑面积约1566.17平方米。招标控制价:3387240.23元(其中暂估价15200.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73889.21元)。 >2.2招标范围: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 >2.3建设工期:420日历天(其中:建安工期3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3 拟投入 >3.4 除 >3.5 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 年度至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当时会计师事务所有效营业执照,及在财务审计报告签名的会计师证复印件); >3.6 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登记时将网上核查);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企业不足三年均按企业成立之日起提供相应资料,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2)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职称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在投标登记时现场核查。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登记。 >(3)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到 企业库中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 月22日9:00,地点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的承诺 >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承诺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6.2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有关规定要求作出响应承诺,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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