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绿园区城市夜景亮化工程-第一标段-锦江广场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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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5日 13:3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263.4453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绿园区城市夜景亮化工程-第一标段-锦江广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202008-0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园区城市夜景亮化工程-第一标段-锦江广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 最高投标限价:2634453.00元 2.3 项目概况:以完善功能性亮化为主,主要包括主题雕塑的亮化以及翻新、景观雕塑及构筑物的夜景亮化、健身步道以及林间小路增设景观灯和草坪灯。 2.4招标范围:以完善功能性亮化为主,主要包括主题雕塑的亮化以及翻新、景观雕塑及构筑物的夜景亮化、健身步道以及林间小路增设景观灯和草坪灯,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程 2.6计划工期: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21日,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可查询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可查询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 3.3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后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财务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对本工程三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 16日13时30分,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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