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全环保公司水基岩屑等普通固体废物外委处置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0-FW-GK-HYFZ-0661/01
发标日期:2020年08月25日
天津市中海油 (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 (招标人)的委托,就安全环保公司水基岩屑等普通固体废物外委处置服务专有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安全环保公司水基岩屑等普通固体废物外委处置服务专有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能源发展安全环保公司下属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 (碧海环保公司)需委托专业处置单位为厂区内现存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普通固体废物,提供资源化最终处置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津汉公路31公里处(碧海环保厂区) |
服务内容简介: | 普通废弃物处置服务,污泥约19000吨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 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固体废弃物处理或处置类型的营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等相似营业范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2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其合作企业须具有固体废弃物处理或处置服务能力: 1)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其合作企业须每年接收处置能力不小于5万吨/年。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评资料中的处置能力页;或者全年度合同或协议且提供完工报告,完工报告需体现出年度处置总量;或者全年度开具的发票,发票明细可证明处置总量。 2) 投标人需提供环评资料,例如现状环评、环评报告等某一项均可。 3) 投标人若委托其合作企业需提供委托处置企业的环评资料以及双方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且在有效期内。 4) 天津市区域外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自行办理的固体废弃物转移备案成功案例,不少于2例。 3 既往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其合作企业,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 项固体废弃物处理或处置服务项目的完工业绩或正在进行业绩。a.完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既往业绩的相关资料, 同时提供相应验收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工报告、发票等。b.正在进行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业绩的相关资料、同时提供处置日报等证明材料。 4 若投标人所委托固体废弃物处置的企业,同时也参与了本项目的投标,则该投标人自动丧失投标资格,仅接受投标人所委托该固体废弃物处置企业的投标。 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水基岩屑等普通固体废物外委处置服务专有协议 招标编号: 2020-FW-GK-HYFZ-066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朱艳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zhuyan@cnooc.com.cn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
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
地 联 系 人:刘琨
电子邮箱:liukun1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
地 联 系 人:刘琨
电子邮箱:liukun12@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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