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铜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铜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由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潮阳发改投【2020 】 77 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和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2.5万m³/d。铜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模为1.5万m³/d。项目总投资约4933.46万元(和平厂2578.42万元,铜盂厂2355.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870.14万元,勘察费24.77万元,设计费127.31万元,监理费84.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7.43万元,预备费229.74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基础上,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施工、建成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完成调试、运营培训及售后服务、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 >2.3工程 >2.4建设工期:设计工期: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施工工期:暂定 90 日历天。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 >2.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 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 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 >(2)拟派 >注: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9月17日09时00分至2020年9月17日09时30分。 >4.2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7日09时30分。 >4.3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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