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海上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南日海上塔筒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07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南日海上项目”)位于莆田市南日岛东北侧海域,安装单机容量4兆瓦的风机机组100台。本风电场分A、B北区两个场区,其中A区靠近南日岛北侧岸线,B区在A区东侧。本工程配套在南日岛和东罗盘岛路上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其中南日岛升压站作为风电场控制中心和运行管理人员办公生活基地。A区海上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南日岛220kV升压站,B区及远期海上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东罗盘岛220kV升压站升压后,再经220kV海底电缆接入南日岛升压站。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有一个标段。运输范围包括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45套风机塔筒和12个基础环,将风机设备由漳浦县六鳌镇一帆塔筒厂运输到莆田南日岛风电场各施工机位现场,服务期限18个月。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2019年,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货船运输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服务范围等内容)。
3、船舶要求:投标人投入的设备中须包括一艘450吨及以上船舶总长不小于65米的海上甲板运输船舶,该船舶为自有或租赁,须提供船舶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经营船舶运输的船舶应按规定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营运证》等相关证书。
5、本项目不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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