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洽谈时确定
项目业主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建设项目红外热成像仪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红外热成像仪,主要用于带电检测工作,是对常规停电检测的弥补,同时也是对停电检测的指导。是判断运行设备是否存在缺陷,预防设备损坏并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能提高电力系统、设备安全运行可靠性。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采购5台红外热成像仪。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采购仪器仪表及附件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a、仪器仪表使用、维护方面的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b、仪器仪表使用方面的技术支持以及质保期内软件的升级服务。
1.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搬运至指定地点。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业主单位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红外热成像仪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红外热成像仪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产品仅接受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的投标。
提供所投设备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该证书需在投标时提供,以作为评标主要依据。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向国内电力行业提供红外热成像仪至少10台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设备制造企业的供货业绩。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0年8月25日~2020年8月31日 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8.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9月1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5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0.1、1.10.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