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2021学年伊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供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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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伊宁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3日 16:18 |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实体场所、配送人员、资金、车辆等条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伊宁县)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局采购活动的处罚。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投标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投标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定期结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禁止转包、分包。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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