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风力发电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乌兰新能源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莫合、那仁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整治项目(风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分别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根据《国调中心关于开展清朗有序安全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调网安(2018)37号】、《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青海电网清朗有序安全网络空间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调度字(2018)30号】、《国网海西供电公司清朗有序安全网络空间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家电网调〔2017〕1084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提升电站自身防范网络攻击的能力,实现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对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施运行工况的可观、可测,夯实新能源电站安全防护基础管理,结合青海省电力公司2018年度新能源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树标杆、学先进”活动成果,开展新能源电站电力监控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活动。
2.本次整治从基础设施安全、体系结构安全、系统本体安全、 全方位安全管理、 安全应急措施五个方面开展网络安全标准化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包含:
(1)规范完善设备运行环境、双冗余电源等方面基础实施管理;
(2)规范、完善站内生产控制大区信息系统标识、标线管理
(3)落实各环节标准化要求,规范、完善站内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安防设备及应用系统各项安全策略配置;
(4)安装部署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并将生产控制大区服务器(工控机)、网络设备、安防设备安全防护事件信息接入,并通过调度数据网将信息上
(5)完善生产控制大区主机加固安全策略。
(6)结合整治工作,形成电站电力监控系统标准化整治报告、系统安全策略配置整治报告及系统安全评估报告。
3.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合同主体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4.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风电场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风电场 | 合同编号 |
1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风力发电 | 莫合风电场 | 合同商谈时确定 |
2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乌兰新能源 | 那仁风电场 |
5.交通条件
序号 | 合同主体单位 | 服务实施地点 | 距省会城市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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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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