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项目业主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大格勒风电场一期风机加装工业电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大格勒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大格勒乡, 海拔为2800米,风场靠近109国道,西距格尔木市50km,距离西宁市800km,风电场海拔高度2870m。大格勒风电场建筑面积2580㎡。
大格勒一期33台金风风机,本工程为大格勒一期风电场33台风机加装工业电视。
1.2招标范围
(1)大格勒风电场33台金风科技风机需要加装高清摄像头,安装在33台金风科技GW87/1500-75型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高度:75米)塔筒内外及机舱内。在升压站综合楼大门外、综合楼外围墙、楼道内、#1库房、通讯室、中控室、计算机室、二次盘室、蓄电池室、400v室,在#1、#2 35kV配电室及房顶、#1、#2、#3SVG室、#1、#2主变、及#1、#2、#3SVG隔离刀闸、升压站外围墙、升压站北侧#1库房房顶(监视升压站全景)等加装高清摄像头。
(2)风机机舱为高清双光谱热成像半球型网络摄像机、塔基摄像头为高清红外PTZ半球型网络摄像机,塔筒外球型网络摄像机。升压站室外全景设备为800万180°球型鹰眼设备。综合楼道内和综合楼围墙四周及大门口为智能球型网络摄像机。各设备室及升压站围墙为高清筒机,升压站#1、#2主变及#1、#2、#3 SVG隔离刀闸为高清双光谱热成像筒型摄像机。中控室和保安室安装55寸液晶显示设备,保安室具备查看及切换功能。
1.3工期、交货地点及方式
工期:总工期45天;要求合同签订后工业电视及附件设备15天内交货,到货后30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大格勒风电场,风场靠近109国道,西距格尔木市50km,距离西宁市800km。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风电场风机加装工业电视项目,提供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8日 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8.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9月1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0.1、1.10.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