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391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总装机容量86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21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金川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可研总工期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6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7个月,完建工程工期9个月,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63个月。目前,金川水电站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11月截流,2024年11月导流洞下闸水库蓄水,2024年12月底首台(批)机组发电,2025年9月底所有机组投入运行、工程完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调查与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以高精度遥感影像解译、无人机航空摄影、工程地质测绘等为主要手段,结合可研成果开展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调查,对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害性及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对库区及坝址区公路沿线重点区域实施监测,建立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平台。
2.3服务内容
投标人应负责金川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全面收集、系统梳理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原有地质灾害方面的评估、勘察、治理及监测等成果资料;
(2)结合前期可研成果,负责进场后对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状况及监测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摸底,编制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实施方案,经委托人组织审查后实施;
(3)按照审批后的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实施方案,以高精度遥感影像解译、无人机航空摄影、工程地质测绘等为主要手段,具体开展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工作;
(4)在现有成果基础上,负责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提交地质灾害调查相关报告及文件,主要包括《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评价与防治建议报告》,以及相应的图件等;
(5)按照审批后的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公路沿线重点区域的监测实施工作(监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建立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平台;
(6)负责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交项目月度或季度等阶段性进度报告;
(7)负责仪器设备及信息平台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整理分析试运行期及运行期监测成果,提交季度监测报告及监测总报告,保存并向委托人提供每期监测的原始记录资料;
(8)负责收集、编制地质调查、监测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合同约定所有工作所需的资料,完成归档移交;
(9)配合委托人修编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
2.4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计划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2022年2月15日,总服务期16个月。其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15日内完成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查,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所有监测设备安装、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项目预验收,预验收完成后进入运行阶段,运行期至2022年2月15日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甲级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勘察资质甲级。
(3)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大型水电站地质灾害评估及安全监测服务项目业绩,或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以区县、图幅、流域为基本单位,下同)地质灾害评估及安全监测服务项目业绩。
(4)拟任
3.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且未在禁止投标名单内。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10 09: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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