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 采购内容:科研用软件;
2.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超出该交货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本项目不分包组,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 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 ),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1.4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代理机构根 据 评 审 时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方式一、供应商可以携带以下资料至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50米):
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打印版)一份(详见附件7.3)
(现场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开票信息可提前在微信“我”→“个人信息”→“我的发票抬头”中添加保存(增值税普票填写“名称”和“税号”后保存;增值税专票填写“名称”、“税号”、“单位
(二)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5时00分。(注: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三)报价响应文件送达
(五)谈判
五、
1.采购人
2.财政部门
联系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