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主副食品供应项目(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2041GNJLFWGK18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主副食品供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主副食品供应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供应商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包括粮油、副食品、冻品、调料、干货、奶类、肉类、禽类、水产、豆制品、熟食、腊味、蔬菜、水果、饮用水、饮料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4配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满足采购人的配送需求,投标人需具备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且合计不少于5辆的配送运输能力。
(四)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相关检测设备或食品检测员。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投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服务商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
4.2请在“邮件标题”中写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例:项目编号:××;公司
4.3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834310976239
4.4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至16:00。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