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008001151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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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08-26 23:59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0-09-01 09:30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0-09-1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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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a>1、应答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应答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滚筒包胶”相关营业范围
3、应答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答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发达国家进口产品相应授权文件或协议书;
(2)提供原产地证明、产品进口报关单,主材胶板的阻燃及防静电性能检测报告或者煤安(MA)认证证书;
(3)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期间签署的,装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机组的,1项或以上火电厂输煤系统现场冷硫化包胶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合同内容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5、本次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谈项目。与需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应答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存在虚报资质、业绩造假、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等行为,将被直接取消该项目的应答资格,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 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物资制[2018]392号)规定,确定为D级供应商,根据情节轻重,自通告日期起取消其在华电系统内1-3年交易资格,处理期满后自动恢复为初始注册状态。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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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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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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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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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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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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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金山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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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金山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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