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清远110千伏高桥(大龙)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等6个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0022000000742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远110千伏高桥(大龙)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等6个项目施工已由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清发改核准[2019]1号、清发改核准[2019]6号、清发改核准[2019]3号、清发改核准[2019]4号、清发改核准[2019]15号、清发改核准[2019]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20kV潖江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桥站110kV线路更换保护装置,配置复用光纤通道电流差动保护。
3、220kV浩源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桥站110kV双回线路更换保护装置,均配置复用光纤通道电流差动保护。
4、110kV龙山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桥站110kV线路更换保护装置,配置复用光纤通道电流差动保护。
※架空线路部分:
1、110kV浩龙线解口入高桥站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本工程架空线路由110kV高桥变电站构架起,至新建 A4(同期110kV浩潖线解口入高桥站线路工程建设)和原浩龙线#60塔止,新建线路长度为1.286km。其中高桥站-B4双回路段长度为2×0.921km,B4-A4、B4-原浩龙线#60 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度分别为 1×0.14km、1×0.225km。
2、110kV浩潖线解口入高桥站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本工程架空线路由110kV高桥变电站构架起,至新建A14、A15塔止,新建线路长度为4.101km。其中高桥站-A13双回路段长度为2×3.853km,A13-A14、A13-A15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度分别为1×0.054km、1×0.194km。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清远220千伏回澜站至110千伏飞水站第二回线路工程(不含通信部分):
※变电部分:
220千伏回澜站扩建110千伏间隔工程:220kV回澜站扩建1个110kV架空出线间隔,改造1个110kV架空出线间隔。
110千伏飞水站扩建110千伏间隔工程:110kV飞水站扩建1个110kV架空出线间隔。
※电缆线路部分:
1、220千伏回澜站至110千伏飞水站第二回线路工程(电缆部分):本工程从110kV飞水站至新建的电缆终端杆,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采用单芯1200mm²导体铜截面单回路电缆敷设,长度3.659km。
※架空线路部分:
1、220千伏回澜站至110千伏飞水站第二回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本工程从已建的220kV回澜站110kV构架起,至110kV飞水站GIS终端止,全线新建110kV线路总长度为9.147km,其中同塔双回路长度为2×2.28km,单回路长度为1×0.267km,利用已建铁塔挂单回耐热导线长度为1×2.774km,单回电缆长度为1×3.826km。本线路新建段导线选用1×JL/LB20A-400/35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调整段导线选用1×JL/LB20A-240/30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利用已有铁塔架设导线段导线选用JNRLH1X/LB14-240/30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线,地线选用JLB40-80及JLB20A-50,光缆选用48芯OPGW光缆。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清远35千伏吉禾线解口入35千伏上草站线路工程(不含通信部分):
※变电部分:
1、35kV上草站扩建35kV间隔工程:本期解口吉田~禾洞35kV线路,形成吉田~上草、禾洞~上草35kV线路接入系统,35kV上草站本期扩建2个35kV出线间隔,并将原永上线调换间隔。
※架空线路部分:
1、解口35kV吉禾线入35kV上草站架空线路工程:(1)从35kV上草站进线构架起至35kV吉禾线的解口点(35kV吉禾线30#塔大小号侧)止,路径长7.77km,其中双回架设2*7.23km,单回架设1*0.54km。新建铁塔31基,其中耐张塔15基,直线塔16基。导线每相采用JL/LB20A-150/2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双回路段采用两根24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采用一根JLB20A-50铝包钢绞线和一根24芯OPGW光缆。(2)拆除35kV吉禾线(单回线路,导线型号为LGJ-150钢芯铝绞线,无地线,塔身悬挂一根ADSS)N30塔(型号均为ZB1-36,约为3.0T),拆除线路0.02km(ADSS不拆),且重新紧放线约3.8km。(3)对35kV永上线(单回线路,导线型号为LGJ-150钢芯铝绞线,地线为一根GJ-35钢绞线,下挂一根ADSS)拆除并新建线路路径长约0.09km(ADSS不拆),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LB20A-150/2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JLB20A-50铝包钢绞线,重新紧放线0.78km。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清远35千伏石牯塘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变电部分:
1、清远35kV石牯塘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本期8MVA主变压器1台,10kV出线2回,主变10kV侧安装1组1.2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35千伏大坪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变电部分:
1、清远35kV大坪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本期扩建1×8MVA主变压器、35kV出线2回、10kV出线4回、10kV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900kvar。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清远35千伏九陂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变电部分:
1、清远35kV九陂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本期扩建1×8MVA; 10kV出线3回、 10kV无功补偿电容器组1×1500kvar;。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 清远110千伏高桥(大龙)输变电工程符合: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2月23日;清远220千伏回澜站至110千伏飞水站第二回线路工程符合: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24日;清远35千伏吉禾线解口入35千伏上草站线路工程符合: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27日;清远35千伏石牯塘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35千伏大坪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清远35千伏九陂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符合: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28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 | 标段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标段1 | 清远110千伏高桥(大龙)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等四个项目施工 | 1 | 13344 | 2212.95 | / | 5 |
标段2 | 清远220千伏回澜站至110千伏飞水站第二回线路工程(不含通信部分)等两个项目施工 | 1972.73 | / | 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
4 | 财务要求: 无要求。 |
5 |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6 | 信誉要求: 无要求。 |
7 | 项目经理(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
8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