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化隆县巴燕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
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化隆县巴燕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环【2020】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项目法人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标段二;收集并清运河道垃圾4.5万m³。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9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21年03月18日
2.4 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5 招标范围:
标段一:新建生态护坡左右两岸共计6.1km
标段二:收集并清运河道垃圾4.5万m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年(2017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月 31 日)有类似施工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材料(完工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 2016 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相关规定。/
3.2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水利进青备案手续证明(水利 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注册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0-08-19 00:00 至 2020-08-23 24: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本项目有/无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0元、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9-14 10: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9-14 10:00:00,地点为:西宁市 2 号开标厅。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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