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业主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实证基地通用1500V系统逆变器换型改造-逆变器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实证基地100MWp并网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的塔拉滩上,距县城约28km,距西宁市直线距离约130km,平均海拔2920m。E10子阵共安装4台1MWp集中式逆变器,分别接入2台2000kVA双分裂箱变。现将E10子阵集中式逆变器更换为组串式逆变器。
1.2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将实证基地E10子阵集中式逆变器更换为组串式逆变器,采购28台成套组串式逆变器。分别为:14台175kW的组串逆变器、14台136kW的逆变器,每14台逆变器制作1套固定平台及交流汇流柜(包含直流分流盒、交、直流电缆等相关辅材)。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8台组串式逆变器采购及安装。分别为:14台175kW的组串逆变器、14台136kW的逆变器,每14台逆变器制作1套固定平台及交流汇流柜(包含直流分流盒、交、直流电缆等相关辅材),将28台逆变器分别安装在固定平台上,将2套平台安装固定在实验基地E10子阵水泥基础上。
2)必须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逆变器的选型、制造、提供相关图纸数据、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CNSA认证的检测单位出具的逆变器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高频穿越、高低电压穿越功能的试验报告)、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运行调试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1.3 交货地点及时间: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现场安装时间3天。
交货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业主单位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逆变器生产或制造能力的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项单台大于等于136kW的直流电压1500V组串式逆变器供货合同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1日 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8.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0年8月22日10:00时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实验基地光伏电站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投标人在踏勘前一日,须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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