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能源天明发电公司厂外取水系统运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474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四川天明发电 (以下简称“招标方”)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西南距江油市区规划边界直线距离约13km,距江油市区中心直线距离约20km;双河镇位于厂址以西约3km。一期工程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1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06月30日投产发电,2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08月31日投产发电。
2.2名词定义
运行:指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必要的起停、监视、调整,通过合理的运行方式保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各项参数能满足主机需求的运行状态,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连续运行。它包含了对系统、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操作调整,按要求启动或者停止设备运行,系统或者设备故障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在运行期间或者备用、检修期间所有的运行工作。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厂外取水系统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卫生保洁、船体及附属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具体运行服务范围及界限详见附件1:《运行服务范围及接口界限划分》。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约22个月,暂定为2020年10月01日开始至1号机组168h试运后1个完整年度结束(合同履行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具有相同项目或同类工程项目运行管理经验1年及以上,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会游泳。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一个取水泵船运行业绩(取水泵船每小时取水量不得小于1000吨)。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
3.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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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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